
我出差时参加了抽奖,谁幸运地赢得了大奖?近日,上海某公司实习生小静(化名)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她在出差期间参加一次活动的集邮抽奖,意外中奖了一张价值约3000元的GeForce RTX 5060显卡。可还没等他高兴起来,同行公司的同事就告诉他,显卡是公司的财产,财务部门已经知道了,必须交给他们。 11月20日,肖金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经过多次“约谈”该公司,该公司最终停止申请图形卡。rd,但同时暗示会“另谋出路”。目前,小静已提交辞呈。随着相关帖子在网络上传播,“奖金归属农民工”的问题引发网友热议。出差期间,她参加集邮抽奖,被要求“丢掉”显卡。 据小晶介绍,当时他在上海一家公司实习,直到8月底才加入公司。 11月14日,公司任命他去苏州参加NVIDIA赞助的路演。抽奖券放在邮箱里,需要在展区9个展位上收集LOGO印章来参加印章抽奖。抽奖规则明确规定“仅限现场观众”和“每人仅限一张印章卡”。小静收到了一张带有印章的今天活动卡片。然后,当我去洗手间时,我经过每个隔间d 买了邮票。 “当时和我一起旅行的同事没有去,但我给了他他的卡并收集了邮票。我请他这么做。小静回忆道。肖静绘制的显卡让肖静惊讶不已。那天肖静非常幸运。下午6点左右抽奖时,主持人直接念出名字。他幸运地赢得了一块市价3000元左右的GeForce RTX 5060显卡。然而,中奖后的喜悦并没有持续多久。肖晶告诉记者,获奖后,同行的同事最初私下里建议卖掉换钱,但肖晶表示想保留,以便自己组装电脑。没想到当天晚上,就有同事发信息给小静打电话:“这件事财务部也知道了,你代表公司参加活动,路费由公司承担,这张显卡应该是公司的,你可以带上。”11月17日星期一上班后,我专门向财务部查询,结果发现我所谓的“财务知识”并不属实。财务主管说他不知道自己中奖了。肖晶与同事的谈话记录肖晶告诉记者:第二天,公司高层介入后,公司召开了两次会议讨论此事,并与他会面。最终,显卡没有被强行扣走。但在上次交流时,有公司代表与他谈话,委婉地建议他“另找一家公司”,表示此事相当紧张,“我认为这不合理,因为公司没有明确的规定,是临时讨论决定的。”小晶表示,他在听到人事提议后,于11月19日晚主动提出了辞职。记者在评论中发现。在小晶的帖子中,大多数网友都支持他:“我为什么要没收我幸运获得的奖品?” “要求查看公司指定你抽奖的文件。”有网友表示:“罚款5万日元。”如果我赢了,公司会付钱给我吗?他笑称,“收购房产”等纠纷并非孤例。记者了解到,如果他在场馆工作时参加活动并中奖,公司索取奖金也不是第一次。同样,“我出差中奖”、“我在公司股东大会上中奖”等事件近年来也频频见诸媒体。记者发现,在这些案件中,法院和法律部门的意见都受到了法院和法律的重视。专家针对此事明确表示,该财产属于参与彩票或购买彩票的人,与公司无关。对于小金先生中奖的字卡一定是“丢了”,海南长裕律师事务所唐泰律师分析说,界定奖品归属的关键在于确定奖品的中奖是基于个人的“运气”还是履行“义务”的结果。如果公司明确指定员工参与抽奖,或者奖品是组织者明确赠送给参与公司本身的“商业礼物”,则奖品可能成为公司的财产。但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在工作休息期间自愿参与通常被视为个人行为。而非直接工作行为(来源:紫牛新闻) 更多信息:这名男子在请产假八分钟后被解雇。该公司还认为“周末工作应该成为常态”。刚请完产假八分钟,曹就收到了公司解雇她的通知。事实上,在二审中,该公司辩称d “员工自愿在周末工作是很自然的事情”。人民法院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向曹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待遇赔偿8000元。该男子在请假照顾孩子八分钟后被解雇。 2024年10月15日,曹先生加入公司,担任会计师,月薪8000元。 11月1日是星期五。曹先生9点多到达公司,10点17分离开,中午左右返回。周末结束后,曹先生于上午8点58分向公司请了陪产假。 11 月 4 日,他的妻子已经怀孕 37 周,需要一个分娩伴侣。公司立即回应称没有休息日,并取消了曹先生上午9时06分的休息日。同日,指控其于2024年11月1日无故旷工,违反公司规定。我们有劳资关系ip,我们正在请求转移过程。曹先生对此请求未予回应,并于11月5日向公司提交许可申请,理由是其妻子正在怀孕、生产,书面请求从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3日休陪产假。当天,公司回应称,因不符合国家规定,不会批准该休假请求,并已于前一天通知员工终止雇佣关系。 2024年12月9日,曹先生向上海长宁区劳动个人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请求裁决,要求公司支付10月15日至11月13日期间工资总额8783余元,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8000余元。 2025年1月16日,证监会裁定公司应向曹先生支付工资共计4840余元。10月15日至11月1日,并没有证实r先生的说法。曹家的架子。曹先生不服判决,向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没有证据证明该员工缺勤两天。一审时,公司辩称,因曹先生于2024年11月1日至11月4日两天无故旷工,故解除劳动关系。长宁法院审理后认为,曹先生于11月1日中午返回公司,公司在书面解雇通知中并未提及曹先生11月4日缺勤的原因。因此,没有证据表明曹先生有两天旷工的违纪行为。此外,该公司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员工管理标准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曹先生披露的。因此,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时,法院认为,公司于11月4日违法解除了双方劳动合同,曹先生要求公司支付其11月4日至13日照顾子女休假期间工资2943元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仲裁后,公司向曹先生支付10月份工资4840余元。法院不再讨论这个问题。最终,长宁法院于2025年7月18日作出裁定,自裁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公司向曹先生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驳回曹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回应称“周末工作应该正常”。在这些庭审中,双方均未提出新的证据,公司向法院说明了请求改判的事实和理由。公司表示,曹先生本质上是想享受工资,而不是替父亲打工,他的请假纯粹是算计和借口。原因是,这是一家小微企业,员工人数较少,但曹先生叮嘱其他员工要时刻注意保存各种证据。这显然不是一个正常工人应有的工作态度,但他总是在计划着如何从雇主那里赚到钱。同时,该公司表示,根据其自行判断,曹先生应于2024年11月上旬未经许可删除个人信息。曹先生于11月1日到办公室报到,但只是来领取个人物品,不能算作上班。虽然11月2日和3日是周末,员工自愿来上班是很正常的。终止通知于上午9点发出。 11月4日,但曹先生当天预计不会出现,因此公司以旷工为由终止合同是完全正当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如下判决:曹先生事实上于2024年11月1日上午上班,随后休息了两天。周一凌晨,公司通知曹某因缺勤,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按照所谓的公司规定,也不符合“缺勤两天”的解雇条件。该公司的辩护是基于对曹先生心理活动的主观推测,缺乏说服力。 “职工节假日期间工作应当正常”的意见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不能认同该意见。作为重新最终,上海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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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男子出差去参加 NVIDIA 的活动。他在会场无意中赢得了一张价值3000元的显卡,却被告知这是“公司财产”,不得不交出。拒绝后,他被迫辞职。